2月10日,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下同)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车行为挂钩的消息一出,顿时成为热门话题。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有哪些具体执行标准?我市有没有具体实施的时间表?昨日,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各保险公司有关人员。
酒驾没出险,保费也要提高
“交强险费率上浮针对的是酒驾违法行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一负责人说。
“酒驾与交强险联动新规实施之后,车主如因酒驾被交警查处,即使保险公司没有出险,该车主所驾机动车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也要按规定上浮。这样做,就是要提高驾驶员的违法成本,增大对驾驶员的约束力。而之前,酒驾被抓属违章受罚范围,保险公司不会涨车主的交强险。”该负责人说。
对于没有酒驾、醉驾行为的车主,交强险费率不但不上浮,车主还能享受费率优惠等政策。举例来说,车主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可以下浮20%;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的,交强险费率下浮比例为30%。该负责人表示。
酒驾后,保费这样算
在九都路都邦保险公司,负责车险理赔的李先生说:“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中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在1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举例来说,按照我市各保险公司实行的五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第一年交强险为950元计算,车主酒驾一次,被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费率至少上浮10%——车主在第二年就要交1045元的交强险保费;如果出现醉驾,按上浮30%计算,车主第二年就需要交1235元的交强险险保费;如果出现累计醉驾,按上浮上限60%计算,车主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就需要1520元,比第一年多交近600元。”
对保险公司影响不大
近几年,我市汽车数量猛增,仅2009年,我市就增加新车9万多辆,现在全市有各类车辆近70万辆。随着车辆的增多,车险日益成为保险公司重要的业务品种。去年,我市车险保费收入近10亿元,占财险的一半以上,其中交强险保费收入1亿多元。
新规实施后,将给保险公司带来哪些影响?都邦保险公司李先生表示,新规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不会太大。他说:“机动车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与商业险不同的是,交强险属于强制性的责任保险,而非自愿选择的险种。这几年,我市增加的车辆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私家车,这些私家车的车主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存在驾龄短、驾驶技术不娴熟等问题。因此,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中交强险的赔付率也随着保费收入的增加水涨船高。新规出台后,对保险公司影响不会太大——毕竟,从绝对数量上来看,酒驾被查的车辆并不多。”
各保险公司已获知消息
“我们已从行业内部的宣传报道上获悉了新规的内容,但还未接到具体文件。”昨日,在九都路都邦保险公司,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公司仍会按照旧的规定收取交强险,而新规的细则、规定可能会在3月份开始逐步实施。目前,我们正在等待省里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我市其他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做了类似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