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请问昨晚青岛路是不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看看是不是我撞的……”3日8时40分,市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王爱香被市民曹先生打来的求助电话搞得一头雾水。
“啊?稍等,嗯,有,一辆电动车撞了一辆出租车,人没事。您什么意思?您是当事人?”王爱香赶快问。
“有就好!那应该就是我撞的……”曹先生一听“有事故”,语气立即变得欢快起来,还向王爱香要了报警人的电话。
撞了人还这么高兴?被撞的人报了警还这么高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且听“被撞者”——出租车司机李晓阳说说。
李晓阳是伊川人,今年21岁,在市区开出租车已一年有余。2日晚10时30分前后,他刚将车停到青岛路一家饭店门口,一男子骑着一辆绿色电动车径直撞上了出租车的尾部,尾灯碎了。李晓阳赶紧下车查看:骑车男子躺在地上,一身酒气。“唉,遇上个醉汉。”李晓阳心想。当确认醉汉没有受伤后,李晓阳开始与其协商赔偿事宜。
“赔——我赔——”醉汉醉眼迷离地摸钱包,可摸了半天也没掏出一分钱。愣了一愣,他喊一句“竟敢让我赔”,把电动车一撂,扬长而去。见状,李晓阳赶紧拨打110。之后,他和同事在附近寻找醉酒男子,没找到。无奈,李晓阳便把电动车推回了家。
“晚上10点多,生意正好呢,好嘛,被这老哥折腾得一塌糊涂……”李晓阳说,当晚他没怎么睡觉,净琢磨这事儿了:车灯坏了没人赔,倒是弄辆电动车回了家……
黎明时分,刚睡着的李晓阳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一男子在电话那头不断向他道歉:“李师傅啊,早晨起来我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这才想起昨晚喝多闯了祸,这事故责任在我,责任在我……”
20分钟后,“醉汉”匆匆赶到李晓阳家,推走了电动车,赔了李晓阳100元钱。
“知道撞你车的人姓啥不?”记者问李。
“哎呀,他推了车就走,我没问。唉,这哥们儿折腾了我一夜,你说我连他姓啥都不知道……”
“他姓曹。”
“哦?哦,唉,谢啦,哭笑不得,可叫我说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