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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骑车“不规矩”
接受处罚“四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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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走路骑车“不规矩”
接受处罚“四选一”
四种处罚方式为罚款、协勤、
学习、曝光,多人同时违法将
“枪打出头鸟”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姜东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在城市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主要有:在市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辆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行人不按信号灯行走、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的;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在专项整治期间,对行人不按信号灯行走、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的,一律罚款5元;对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罚款10元;对电动自行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罚款20元。对多人同时违法的,要重点处罚前3名违法者,对首名违法者尤其要坚决予以处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处理方式有4种:一是罚款,二是路口协助执勤20分钟,三是现场学习交通法30分钟,四是接受公开曝光。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随意选择其中任何一种处理方式。对拒不接受前三种处理方式的,视为接受公开曝光;凡是拟对当事人进行公开曝光的,要对当事人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由当事人在宣传单背面签名;拒绝签名的,由两名以上现场民警签字注明,保留录像、照片等证据,不影响曝光处理。

  据悉,在交警各大队自行组织日常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市交警支队还将不定期开展集中行动,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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