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洛阳市民李远30岁了,他一直有一个心愿:想亲手在自己生活的城市里种下一棵树并照料这棵树,看着它成长。可他发现,除了洛浦公园的一片区域允许栽种纪念树外,普通市民已无处种树。(3月11日本报06版)
究其原因,是因为洛阳的城市绿化工作都要有统一规划。这就是说,无论是平时还是植树节期间,哪里需要植树,需要种植什么样的树,谁来种,谁来管理,等等一系列事情都已经进入了有序可循、有章可依的状态。这的确是一个十分喜人的现象,更彰显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正是市民持之以恒的种树热情和积极性,正是政府的重视和常抓不懈,才一举扭转了植树节早期那种“年年植‘数’不植树,年年造林只造‘零’”的局面,克服和根治了“滥竽充树”现象,才使城市绿化年年上台阶,早在1987年,洛阳市就被中央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城市”。1996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又制定和实施了《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使洛阳的城市绿化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城市绿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在全世界都在竭力提倡“低碳生活”的形势下,植树绿化就显得更有价值和意义。洛阳市能率先做到不允许“滥竽充树”,就是对民众和子孙后代,对整个地球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