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13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现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韩峰(男,53岁,正处级,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此案由南宁市检察院于3月9日立案侦查,并于3月13日报请自治区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
目前,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与韩峰熟悉的来宾市某领导介绍,纪委办案人员抵达来宾后,先对日记中的当事人进行了调查。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了“日记门”事件,他们注意到,第二天,广西检察院也随后介入调查。检察机关的专案组抵达来宾后,没有入住市区宾馆,而是悄悄住进来宾乡下某宾馆办案,并在烟草专卖局内对日记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很快确认了韩的部分受贿事实。
另据透露,“局长日记”中提到的在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工作的女当事人,目前正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