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0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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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片上方墙面怎么有“斑马纹”?
这么好的车,就是为了堵门用?
家具咋搬,坏了咋赔,最好提前说清楚
对“非现场执法”,
应各尽其责
网上交的朋友来了
她的钞票电脑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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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报道回音
对“非现场执法”,
应各尽其责
记者 张喜逢
  9日,本报《不是我不改,是你就没说我有错》一文报道了市民王先生驾车在同一地点,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电子眼”连拍3次一事。王先生对记者表示,他认罚,但对“非现场执法”质疑。

  报道刊发后,引起交警部门高度重视。12日上午,市交警支队控制调度中心负责人约见王先生,双方进行了面对面沟通。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一些路段必须采取限时通行等措施以缓解交通压力,但交警部门对信号灯的控制存在技术限制。为能快速有效地告知司机,交警部门会在路边设置标牌,但部分司机在行车时不习惯看路边标牌。

  另外,我市个别地点的标牌设置存在不够醒目或位置不合理的情况。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交警部门专门前往通信部门进行了查询:王先生每次交通违法后,交警部门都发出过多条信息告知。

  王先生表示,他在车管部门留下的手机号确实长期不用,换了新的手机号码后也未告知车管部门,故未能收到告知短信。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改善标牌设置方式,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方式。目前,市交警支队控制调度中心正在研发一种软件:如驾驶者在同一地点多次重复违法,该软件会自动报警。同时,为了能获知驾驶员的有效联系方式,交警部门将在驾驶员办理有关业务时特别注意联系方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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