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市工商局
【专项抽检】
2009年,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我市流通领域内的奶粉、调味品、酒类、蜂蜜、饮料、月饼、干货、细木工板、电热毯、家用室内加热器等10大类14种食品、3种商品进行了专项质量抽检,共抽取328个批次的样品,经法定机构检验,总合格率为83.48%。
其中,奶粉的合格率为100%;
酱油、白醋合格率为87.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全氮和氨基酸态氮、总酸低于国家标准;
葡萄酒、白酒合格率为86.6%,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超标,酒精度低于国家标准;
蜂蜜合格率为70.8%,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掺糖、水分超标;
饮料合格率为88.9%,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含量超标;
月饼合格率为94.1%,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馅料含量低;
干货食品合格率为8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干湿比、水分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细木工板合格率为64.8%,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超标,静曲强度不达标;
电热毯、家用室内加热器合格率为76.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电源连接和外接软线不达标。
【快速检测】
2009年,市工商局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及各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果蔬、熟食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米面制品、水产品等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共检测食品40656个批次,其中有19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5%。
【权威结论】
从2009年度检测结果看,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合格率比2008年度提高了3.28个百分点,未发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不合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