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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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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被盗 贴广告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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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小货车被盗 贴广告抓贼
城管部门:此举对寻车帮助不大,还影响市容
  □记者 武逸民 文/图  

  本报讯 小货车意外被盗,失主竟然在市区主干道旁张贴悬赏广告,希望大家能帮他抓贼。14日,九都路涧河桥的护栏上就出现这样一则广告。

  失主在这则广告中表示,他的一辆厢式货车于本月11日晚被盗,车牌号为豫CX1211。他特意强调此车“很特别”,若有人见到此车,可打电话通知他,他将在找到车后拿出5000元作为酬谢。广告下方除留有姓名、电话外,还写下“不为寻车,只为抓贼”的字样。(如左图)

  15日15时许,记者拨通了失主在悬赏广告中留下的电话。失主称,自己是安徽省安庆市人,目前在市内一建材市场做油漆生意。11日23时许,他的福田厢式小货车在西工区西下池附近被盗,车内还装有价值3万余元的货物。因寻车心切,他想到了这个办法。这名桂姓车主表示,自己已在市区繁华地段张贴了60余份类似的悬赏广告,但至今还没有接到相关电话。

  对桂先生通过张贴广吿寻车的做法,西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丢失财物,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正常途径进行寻找,在市区张贴小广告,不但对寻车帮助不大,还影响市容,会受到城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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