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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版: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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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置业宝典
二手房交易
四大戒律
  一戒:房屋遗留问题不明确

  这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要明确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写明。

  二戒:合同中未明确付款和过户时间

  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这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支付给房主,并且买方的注意力会放在“交钱后何时可以过户”的问题上,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时间、金额及过户时间,并且将违约责任注明。

  三戒:合同中未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

  多数消费者对于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能够重视,但是并不能保证将之一一落实到字面合同上。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四戒:不重视使用补充协议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是使用相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在具体的交易案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因此有必要签署额外的补充协议,以免在出现违约现象时,因无据可依,而只能自认倒霉的情况发生。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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