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03版:本期视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18元-1.2元=?
跟“傅老大”学幸福养生
一觉睡到天亮你也行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0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健康说吧
18元-1.2元=?
记者 李永高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一张药品订货单,上面相差数倍的两栏数字让人心寒,出厂价仅为1.2元的药品,在药店以18元的价格出售;出厂价仅为1元多的药品,在不同的药店会以7元至10多元的价格出售。我们不妨来看看这18元-1.2元=?

  18元-1.2元=药品暴利。出厂价和零售价有个差额是很正常的,但药品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必需品,而且是没有替代品的必需品,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相对弱势。那些附加在“18元-1.2元”虚高药价上的加价链条,无异于盘剥民生的“吸血蚂蟥”,寄生于其间的利益群体靠渠道、靠潜规则、靠暴利之手维系着药价体系,公然洗劫了百姓的财富。

  1995年通过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牟取暴利。本规定适用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品和服务。以此观之,药品暴利应当在制止之列吧。

  正常情况下,医院的药品价格高于药店,药店有如此暴利,那医院的利润又会高到何等惊人程度?

  18元-1.2元=监管乏力。在这样的暴利之下,群众看病能不贵、不难吗?能否遏制虚高的药价事关医改的成败。

  我国医药市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市场,计划审批控制性强,职能部门对药价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当药价被人为层层抬高时,依靠市场来调节药品价格已成奢望,只有通过政府部门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必要的干预和监管,才能给广大患者一个公平的医疗环境。

  对于药店环节虚高药价的监管之措,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八部委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是作了明确规定的。

  18元-1.2元=153万枚1元假硬币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2万元新农合基金……

  药品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商品,在价格上,卖方历来就是“说二不一”,不容“讨价还价”的;出于治病需要,1元你得接受,100元你也得接受,患者其实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本有着稳定工作和可观收入的四川小伙为了给父亲治病,不惜借上了高利贷,还DIY了一台全自动的1元假硬币制造机;为了给妻儿筹集医疗费用,河南辉县农民郎计红竟抢劫了新农合基金……

  从情感上来说,两人筹钱救助亲人的初衷,确实让人感动;从法律角度来看,为挽救一个人而搭上一个人,实在令人悲哀……

  18元-1.2元=……药价直接对应着群众的生命健康权,这是公民权益的底线。因此,“18元-1.2元”已经成为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路上的拦路虎。药价虚高之弊必除,否则只怕是永远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的药价。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