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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综合·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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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整治
客车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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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开始整治
客车违法经营行为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薛保国
  本报讯 从昨日开始到5月5日,我市将组织开展对长途客运车辆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为牡丹花会创造良好的客运环境。

  昨日,我们随同市运管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火车站周边地区、谷水、南昌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附近等区域,对长途客车经营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12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洛阳汽车站时,看到一辆标有“洛阳——许昌”字样的客车从车站驶出,慢慢腾腾向东行驶,见有乘客招手立即停了下来。而乘客上车的地方,距离车站不超过50米。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停车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暂扣了司机的道路运输证,并要求其在一周内到市运管局接受处理。

  13时许,执法人员赶往谷水途中,在华山路与中州路交叉口看到一辆车前摆着“洛阳——三门峡”标志牌的客车停靠在路边。执法人员对该车司机的相关证件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司机没有从业资格证,而且相关证件显示的经营线路与车上显示的线路不一致。执法人员再三询问,该车司机极不情愿地说,他主要跑洛阳到渑池,而不是洛阳到三门峡。执法人员暂扣了司机的道路运输证,并要求其在一周内到市运管局接受处理。

  市运管局稽查队负责人介绍,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主要有六个方面,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未随车携带“三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从业人员上岗证)、未按规定悬挂线路标志牌;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强行招揽旅客乘车;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

  此外,从今天开始,所有需要在市区行驶的长途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在非指定的地点停靠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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