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迎博
“这地板真够稀奇的,外包装箱、地板防潮膜是‘康盛牌’,地板本身却是‘通贵牌’,唯一一箱有产品合格证的又是‘江桥牌’。这地板到底是啥牌子?”昨日上午,市民彭先生拿着自己购买的竹地板到市消协投诉。
订货早交房晚
1年以后才取货
彭先生介绍,去年1月份,这家销售“康盛牌”竹地板的商家搞促销活动,虽然离自己交房时间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彭先生还是决定趁便宜先定了9000余元的货,给商家交付定金500元。
“当时定单上写得很清楚,提货时如遇物价上涨,仍按原定价执行,但具体什么时候取货并没有说明。”彭先生说。
今年3月份,彭先生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并开始装修。当他拿着定单到该商家提货时,却被告知他所定的这款地板已经不再生产了。商家表示,可以给彭先生提供相同品牌的地板,而且还多了一层防潮膜。虽然每平方米比原来那款贵20元,但彭先生仍可按定价购买。
商家违约在先
货款双倍赔偿
随后在工人安装时,彭先生发现,包装竹地板的纸箱内难觅产品合格证,好不容易发现一个合格证还是破损的,而且合格证上的产品名称赫然印着“江桥牌”。
彭先生还发现,不光产品合格证有问题,当揭开地板表层的防潮膜,发现地板本身暗淡无光,而且还有多处破损。更让彭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地板上赫然隐藏着“通贵牌”的暗印。
当他找到商家退货时,商家解释说,“通贵牌”和“康盛牌”是同一厂家生产,而且“通贵牌”的质量和价格都高于“康盛牌”。至于为何“康盛牌”的地板打上了“通贵”的字样,可能是这批地板用错了刻字模板。
隔了一年,这份购买地板的定单是否还有效?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消费侵权?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介绍,虽然消费者一年以后才取货,但这份定单仍然有效。商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欺诈行为,不仅要无条件退还货款,而且还要赔付消费者与商品价款相同金额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