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商都网
禹州市神垕镇11岁女童王金金(化名)出名了。3月27日,因为替锤杀自己母亲的父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求情,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撤销她父亲的死刑,将该案发回重审,她又一次“图文并茂”地被北京的媒体广泛报道。“我已经失去了妈妈,不想再失去爸爸了……”3月28日下午,刚从北京回来的王金金说起自家的不幸,泪流满面。年仅11岁的她,比同龄孩子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苦痛。
回顾:
一次争吵 8龄童“失去”双亲
2007年3月12日,8岁的王金金下午放学后回到家,却没有见到往常早在门口接她的母亲,父亲王军豹也没了踪影,卧室里却有几片吓人的血污。
后来她才知道,当天,父母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吵,正在气头上的父亲,失去理智持铁锤砸向了母亲,母亲不幸身亡。父亲随后吃下安定片准备自杀时,被发现获救。
2007年年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王军豹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死刑。王军豹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1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将王军豹的死刑判决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因父母的一次偶然争吵,年幼的王金金先是失去了母亲,又将要失去父亲,这几乎把当时不到10岁的王金金压垮。王金金常常神情呆滞地一遍遍抚摸全家福,无声地流泪。
努力:
为留父亲 女孩致信大法官
得知父亲被判死刑后,王金金一度痛不欲生。后来,她被姥爷从爷爷家带走,送到新乡市的一家儿童村上学。父亲是唯一的亲人,不能再失去他了。为救父亲,王金金找到了儿童村的丁主任,希望她想办法救救自己的父亲。后来,丁主任联系上北京儿童村法律顾问沈腾律师,两人商讨看能否从法律层面上帮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沈律师了解情况后,立即决定为王军豹做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
2009年3月,“救父”心切的王金金,耐不住漫长的司法程序,决定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写信,恳求最高人民法院能“刀下留情”:“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了,请你们刀下留人,放过他吧。”
进展:
出现转机 死刑撤销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王军豹杀妻一案时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最高人民法院对王军豹案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2010年3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给王军豹的辩护律师沈腾送达裁定书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撤销了该院对王军豹的刑事判决,同时将此案发回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月28日,记者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将开庭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