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规范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辅资料管理工作,从本月月底起,进入校园的教辅资料将戴“紧箍”——教辅书选定、进购渠道、价格等方面,我市将有专门机构监督管理。
3月22日,市文广新局、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共同成立了“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辅资料监督管理办公室”。该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规范对选定及推荐教辅资料的审批、管理,通过层级审批机制和管理责任制,保障学校幼儿园从正规渠道选用合法教辅资料,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具体禁令如下:
一、严禁教师个人向学生推荐或代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如果班中有50%以上学生同时使用同一种未经审批的教辅资料视为教师个人违规推荐)。
二、严禁学校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
三、严禁经营单位直接进入校园宣传或通过教职工变相销售宣传的行为。
四、严禁学生购买盗版或无供货资质经销商的教辅资料,不得从不法渠道征订教辅资料。
五、选用教辅资料的过程中,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禁止对所涉及的资金往来从中留存,提取任何费用。严禁加价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不得高于选用价格发放教辅资料。
从3月22日起,监管办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教辅资料选用情况,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举报电话:63591619 、18603791800、1383887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