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5月5日电 江西省黎川县纪委近日出台《黎川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申报包括工资、奖金、住房、私车等12项内容。目前当地已有19名新任科级干部率先进行了财产公示。
《办法》规定,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申报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以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12项内容。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汇总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
黎川县首批向社会公示的19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财产收入情况显示,多数被公示对象的年收入为2万元至3万元,其中10人各拥有2套房产,2人拥有私家车,大多数被公示对象存在房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