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作聪明把38万元假币藏在超市存储柜中,不料,假币被清点存储柜的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报警后,警方顺藤摸瓜,最终侦破一起涉案500万元假币的出售、购买假币案。近日,西工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5名涉案人员最少获刑10年。
据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牛得地介绍,为牟取暴利,平顶山市郏县的王某等3人经过预谋,于去年7月2日在北京从余某手中买来40万元假币。次日返回洛阳后,他们将其中2万元卖给洛阳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的人员,并将剩余的38万元假币藏匿于西工一超市存储柜内。当日22时20分许,该超市工作人员在清理存储柜时,发现了装有巨额假币的包裹,随即交给保卫人员并报警。接到报案后,民警扮成工作人员,守候在存储柜边,7月4日将前来取假币的王某抓获。随后,王某的两名同伙及其上线余某归案。
牛得地说,他们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涉案假币是余某从王某某处购买的,此人系信阳市潢川县人,当时正在北京,遂向西工警方发出追诉通知书。去年11月13日,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西工警方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从而成功侦破了这起涉案达500多万元的巨额假币案。
今年3月18日,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西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5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某以贩卖假币牟利为目的,从广州购买假币533.05万元,同年6月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卖给被告人余某假币200万元。同年7月2日,余某卖给被告人王某等3人假币40万元,王某等3人回到洛阳卖出假币2万元。案发后,涉案假币已被追缴380.7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因其涉案数额不同,故分别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4年,余某有期徒刑13年,王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各10年。5人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