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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抗战常用武器:“中正式”步枪及刺刀、大刀、盒子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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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式”步枪,全长1110毫米,全重4公斤,初速每秒810米,表尺射程2000米,有效射程1000米以上,刺刀全长约575毫米。
“中正式”步枪采用7.92毫米×57毫米尖头弹,杀伤力极强,并可与当时广泛使用的机枪如捷克ZB26、马克沁的子弹通用。与圆头弹相比,尖头弹弹头质量较轻,初速较高,加之弹头呈流线型,空气阻力小,弹道特性好,不易受横风影响,从而使得“中正式”的射程和精度都远在汉阳造之上。
7.92毫米×57毫米尖头弹的有效射程超过600米,比日本“三八大盖”使用的6.5毫米×50毫米友坂步枪弹威力大。后来日本“九九式”步枪改用了7.7毫米×54毫米枪弹,但在弹道性能和杀伤力上仍与7.92毫米×57毫米尖头弹有相当差距。另外,“中正式”弹头打到人的躯干部位会发生翻转,造成空腔,杀伤力大,日军士兵中弹以后非死就是重伤,而日本的“三八大盖”、“九九式”步枪子弹都是贯穿伤。
日本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仍在生产全枪长为1275毫米的“三八大盖”。“中正式”步骑枪比“三八大盖”短很多,为在白刃格斗时与“三八大盖”相抗衡,其刺刀全长约575毫米,仅刀身部分就长达428毫米。不过,“中正式”上刺刀后的全枪总长仍短于“三八大盖”加装刺刀的长度。
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重武器缺乏,士兵训练不足,但是轻武器“中正式”步枪并不比日本步枪差。可以说“中正式”在抗日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