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含冤入狱10余年的“杀人犯”赵作海获得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人民币。
当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上述消息。
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介绍说,赵作海无罪释放后,法院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经过协调,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赵作海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不提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