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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中州·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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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愧疚
用赔偿金给孩子娶媳妇盖房子
赵作海获65万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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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赵振裳回应“赵作海案”:
一点都不愧疚
据 商都网
  赵振裳称对赵作海不愧疚。
  5月12日,消失了几天的“赵作海案”当事人赵振裳出现在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行政村余庄自然村的小桥上,引得过往乡亲驻足,但没有一个人上前跟他搭话。在回答记者“知道赵作海含冤入狱11年后内心有什么愧疚”的问题时,他回答“一点都不愧疚,我在外流浪了十多年也很亏”。

  知情的村民说,自从5月2日赵振裳“死而复活”后,得了偏瘫的他就经常在余庄一个卫生院打点滴。但之前的几天里,赵振裳突然又消失,医生说他已经几天没有来看病。

  5月12日,消失了几天的赵振裳出现在余庄自然村的一座小桥上。据他说,他与赵作海发生争执的原因,是赵作海没有把他在延安打工的1800元工钱给他。

  11年中,赵振裳为生计跑了很多地方,先到安徽的太和以卖呢绒绳为生,后来辗转到周口的郸城、太康县至今,因为没有子嗣,也就没有回家探望。

  赵振裳说,他今年57岁,因为得了偏瘫,已经没有自理能力,就想通过国家政策领取低保,所以才回到了老家。目前他暂住侄子家。

  当记者问赵振裳是否知道赵作海含冤入狱11年的事情时,他说因为没有回过村并不知情。当问他内心有什么愧疚时,他回答“一点都不愧疚,我在外流浪了十多年也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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