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买的电器出了毛病,这哪行?一打电话,售后人员上门了,轻松、详细地解释,三下两下毛病消除。这时候,心里的那点气早就没了,自然笑脸相送。等等,您忘了件事儿——修理记录还没填呢,这可含糊不得!
前段时间,市民张女士花2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一周后,手机开始出现花屏现象。随后的近一个月时间,张女士先后两次到手机售后服务点进行维修,结果手机花屏的现象依然存在。无奈之下,张女士要求商家更换新机或退货。当商家要求张女士出示保修期内的修理记录时,张女士才想起来,前两次送修手机都没有填写修理记录。而商家表示,尽管未过保修期,但因为没有修理记录作凭证,不能为张女士退换手机。
市民李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烦心事。他去年8月购买了一台微波炉,售后服务卡上写的是保修期一年。用了两个月,微波炉就出现了加热温度不足的情况,至今李先生前后送修了3次,故障依旧存在。李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却表示售后服务部没有李先生所购微波炉的修理记录,而李先生所持的保修卡也没有填写修理记录,按照规定,不能给李先生办理退货手续。
律师许明辉说,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保修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因此,消费者在保修期内维修商品时,切记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记录,以免有些商家有意或无意不填写维修记录,给日后维权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