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3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降低了准入条件、扩大了投资领域,以求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存的情况下,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分析人士指出,与2005年发布的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细致全面,表述的语气也更加坚定。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表示,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相关条文基本上都是概括性的一句话或者一段话,而此次出台的《意见》内容更加细化,也更具操作性。“《意见》着重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问题,对交通运输、石油天然气、电信建设以及金融等行业领域准入问题进行了细化;表述也从之前的‘允许进入’变为‘鼓励和引导进入’。”张汉亚说。
根据该《意见》,政府投资范围将进一步被界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也将作进一步的调整。
2009年中国经济增长8.7%,其中投资贡献了8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得益于政府为一揽子计划而进行的超大规模投资,但也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还不强。
“这意味着私营经济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说,此时出台新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
张汉亚认为,发展私营经济最关键之处已不是行业准入问题,而是融资问题,在这方面,政策还需要更加明确和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