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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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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逼签,“刑讯逼供”再现?
清理整顿公墓
不能仅靠“拆”
局长女儿考99分
为何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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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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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逼签,“刑讯逼供”再现?
□吴杭民
  【新闻背景】 5月15日,赵作海及其家属因不满法院凌晨两点与其签署协议,准备要求65万元精神赔偿。赵作海的叔叔称,乡干部在半夜11点来到赵家,威胁赵作海接受45万元赔偿,“如果今儿夜里协议签不了,明天就不再过问你的事”,签约时还避开赵家识字与社会经验丰富的亲属。(5月16日《广州日报》)

  赵作海案在举国关注下又生波折了:刚拿到65万元的国家赔偿,赵作海回到家就后悔了,提出要通过诉讼途径,寻求不低于130万元(含已拿到的65万元)的国家赔偿,并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赵作海为何突然变卦?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把侄子赵作海对赔偿协议不满的原因归结为:签字时脑子不清、不识字。而更令人愤慨的是,“当时乡里的一位武装部长威胁赵作海,如果今儿夜里协议签不了,明天就不再过问你的事”。

  看看,这和当年赵作海被屈打成招的情节多么雷同!当地司法机关已经明确表示,当年赵作海的9次有罪供述存在着刑讯逼供的情况,我们不知道,这一次又一次令受害者刻骨铭心的刑讯逼供,是发生在光天化日,还是子夜时分?就像赵作海案真相大白后,有关领导不辞辛劳,深夜上门,威逼利诱、恩威并施,巴不得赵作海半秒钟里签字画押。要不,真恨不能再直接把鞭炮放在赵作海头上——看你还敢不签?这位可怜的老人,是不是因为子夜逼签,又想起了当年被逼供的痛苦经历而稀里糊涂地同意了领导提出的条件?而事后,就像当年被逼供后那样,又在被逼后后悔了呢?

  “限期破案,命案必破”,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响亮口号。当年的刑讯逼供,是为了尽快结案,有功人员也好邀功请赏。2002年夏末,公安机关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活动中,将赵作海案提交商丘市政法委研究。政法委组织专题研究会,会上专题汇报该案。最后,经过会议集体研究,结论是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于是,一起惊天的冤案就此上演了。

  而现在的子夜逼签,难道不是为了“限期结案”吗?赵作海案已经令当地有关部门颜面尽失,不争分夺秒地摆平他,不签下相关赔偿协议,这种负面影响还会发酵、传播。所以,我管你有没有休息好,是不是劳累,我们就半夜“突袭”,利用你不识字及社会经验丰富的亲属不在场等先天不足,不让你睡觉,不让你有喘息之时,抓紧画押,我们也好回去交差,充分体现我们办事的效率和魄力!子夜逼签,难道是“刑讯逼供”的孪生兄弟?

  关于赵作海冤案的赔偿问题,早就有论者呼吁,不该由上级来安排。但我们遗憾地看到,赔偿问题不仅由上级一手来安排,而且安排得是如此紧锣密鼓、天衣无缝,不仅形似,更加神似。从刑讯逼供到子夜逼签,制造冤案的幽灵尚在四处游荡,我们怎么能坚信,今后不会再上演赵作海式的冤假错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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