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5版:洛阳·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一年内两次醉驾,他被禁驾两年
假借煤矿签合同
涉嫌诈骗千万元
洛栾快速通道
也遭抛撒侵袭
重症再生,他要组建抗癌俱乐部
增压设备老跳闸
高层居民很闹心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0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一年内两次醉驾,他被禁驾两年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石海涛

  本报讯 现在开车的人都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因为怕被交警查,可总有人心存侥幸。近日,栾川县驾驶员张某就因连续两次醉酒开车,最终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他还面临禁驾两年的处罚。

  今年4月4日晚,张某在与朋友聚餐过程中,4人喝掉了24瓶啤酒。晚上9点多,醉醺醺的张某开着车途经栾川县城兴华路时,被栾川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住。经测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处理时民警还发现,去年9月25日,张某曾因醉酒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的,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认为,张某上次因醉酒被处罚至今不足一年,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符合法定吊销驾驶证的条件。近日,市交警支队对张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将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也就是说,张某在两年后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该负责人透露,类似张某这样因醉驾两次被“禁驾”的案例在我市并不多,提醒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否则悔之晚矣。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