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5月17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7日上午终审裁定:驳回“力拓案”3名被告人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的上诉,维持原判。
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力拓案”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王勇、葛民强、刘才魁3名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胡士泰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