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对“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在“4·16”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战绩,并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办案、负有直接责任的5名民警,分别给予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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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案发生于2009年4月16日,在尉氏县贾鲁河小陈段,有人发现河滩上一编织袋内装男尸。接警后,尉氏县公安局在对高度腐烂的尸体解剖后,确定死者为流浪多年的杞县沙沃乡农民王保国。当地警方认定村民刘卫中是杀人疑犯,并将其带走。有网友举报警方是迫于“命案必破”的压力才这么做的。后经鉴定发现,刘系精神病人,遂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