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农民陈保定是新安县仓头乡陈湾村人,现居孟州市区。1年前,他在吉利区打工时,别人欠了他2600元工资,他一直记在心里。可是,上了年纪的他听力和视力都不太好,也不识字,如何讨薪成了难事。
“我今儿个一定要把钱拿回来!”3天前,陈保定下了决心,从家来到吉利区人民法院。
“你在那里干的啥活?啥时候离开的?”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他的耳边大声问了好几遍。
“在吉利区吉利乡横涧村给别人养猪,从2008年10月8日到2009年6月7日,一共8个月。”陈保定答道。
“当时欠了你多少钱?”
“一个月工资是500元,8个月就是4000元,可老板一共才给了1400元……”说着说着,陈保定揉揉鼻子,哭了起来。
陈保定断断续续地哭诉:工作期间,老板只给了他400元工资,后来他上门要了三四次帐,老板才又给了他1000元。之后,他就再也找不到老板了。
“老板叫啥名?”法院工作人员问。
“不知道……”陈保定说,“只知道大伙儿都叫他‘留河’(音)。”
法官们这下可犯了难:按规定,如果不能提供被告的具体情况,根本无法立案。
“求求你们帮帮我,我无儿无女,全靠打工挣的钱过日子。”陈保定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很快,吉利乡社会法庭接手此事。陈保定向社会法庭的法官提供了一个老板的电话号码。法官按号码拨过去,却发现这个电话是某银行网点的办公电话。
法官权金安、郭麦贵骑着自行车来到这家银行找线索。几经查询,他们终于打听到欠老人工资的人姓陈,陈某和其爱人都住在银行家属院。
在电话里,陈某说自己在外地出差,一时回不来。但陈保定固执地表示“钱要不回来就不走了”。
眼看天色渐暗,权金安、郭麦贵只好为老人找了家旅馆住下。这一住,就是两天。
经过法官们反复做工作,陈先生终于承认拖欠陈保定2600元工资。昨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先生将欠陈保定的工资款2600元当场付清,同时支付陈保定100元路费。
郭麦贵担心陈保定摸不到车站,又把他送到了车站。看老人坐上汽车,郭麦贵才放心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