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上涨,和老板谈谈涨工资的事儿,现在看起来有点儿靠谱,因为这将有法可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被纳入其中。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个呼唤了10年的“热词”,总算要有法律撑腰了。
【10年期盼】
涨薪这事儿终于要有法律撑腰了
“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个新鲜事儿了。早在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当时,工资集体协商这个“新鲜词”让不少人振奋。
按《试行办法》规定,出现以下4种情况之一,员工能提出涨薪要求: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政府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这意味着工资不再是雇主一方说了算,而是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经平等协商后签订工资协议。
但截至目前,“工资集体协商”还没上升到法律规定的层面。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
河南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马国军说,有了法律的硬性规定,企业不执行,就有相应的处罚等着它。“如果企业工会起不到作用,上级工会还能替它去协商”。
马国军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外国有成功的“例子”,职工有了权利,能和老板平起平坐协商工资。干得好了,对企业贡献大,企业效益提高,就能多给工资。
【我省现状】
3.2万家企业已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实际上,我省已经有不少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马国军说,2008年起,我省专门部署,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去年年底,我省3.2万家企业建立了这一制度。
为什么大多数市民还对此感觉陌生呢?马国军说,现在还是要先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机制。要“先能谈”,才能发展为“谈得好”。很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都不够规范。按说,应该详细规定利润增长百分之多少,工资上调百分之多少,但现在这些企业的协商制度很模糊,只是说适度涨工资等。“适当”、“酌情”这些词用得很多,并不规范。
【网友拍砖】
仅靠劳动者协商难以奏效
网友“千奇不怪”说:现在普遍求职难,让一个打工的弱势群体去和老板协商工资不可行。一些企业工会徒有虚名,根本起不到保护职工权益的作用。所以,仅靠劳动者协商难以奏效。
如果政府真正想提高职工工资待遇,一是政府实时更新职业工资指导标准;二是立法规定工资必须与物价上涨同步,并加强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企业主处以重罚;三是在协商工资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和监督。否则,此《工资条例》最终只会是一纸空文。
一手机用户说:职工代表不是公司领导选出来的?你说涨工资,他说你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