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李辉
信用卡透支消费方便、快捷,已成为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信用卡越来越多地走进了普通市民的生活。可持卡者们要注意:卡是可以刷,但要耍得符合“游戏规则”,不然就会引火烧身。涧西公安分局日前处理的一起案件,便为“刷卡族”敲响了警钟。
张某在涧西区经营一家烟酒店。2008年10月,他在市区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两张信用卡。不到1年时间,张某的两张信用卡的透支额达2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或者电话通知张某还款,但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还款。最后,张某干脆和银行玩起“失踪游戏”——不见催款者!今年5月10日,银行向警方报案。
涧西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拖欠卡债不还,故意躲避银行催收,属“恶意透支”行为。因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警方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被拘留后,张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通知家人还款。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刑拘后能积极还款,警方决定准予张某取保候审。下一步,警方将报请检察机关直诉。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这是我市首例对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警方提醒市民: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在法院判决或者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偿还了透支款息者,可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