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赵女士问:洛阳市某开发公司欠我200万元,由于其未年检而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数月。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邵志强答:公司未年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属于法定的公司解散理由,依法应于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即清理债权、债务、所欠税款、职工工资等。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清算造成公司财产流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而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洛阳市某建筑劳务公司问:我公司自某建筑公司处承包某栋商住楼土建主体工程,合同约定了保证金、保修金等,请您谈一下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许现伟答:在建筑工程施工这一块,常出现这样三个概念:一是履约保证金,即为保证完成工程而设的一种履约保证金。一般按形象进段返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完毕。二是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在履约前交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保证施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三是质量保修金,指用于保障工程施工交付后按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前两种一般不具有担保法意义性质,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
温馨提示: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将于本周六9:00~12:00,在九都路涧河桥东星河国际16楼律师会议室举行“楼市面对面”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欢迎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