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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会展示维修站开具的收据。 | |
本报讯
顾客交过维修费一个多月,汽车维修站却称缺货,让前往领取退款。然而,顾客从宜阳赶来后,站方又是要扣增值税,又是要扣所得税,总计要扣掉所交钱的43%。这样一算,440元钱只退250元左右,顾客大为不解:车没修成,这钱倒扣得不少!
25日,我们见到了当事人张大会。他说,他在宜阳县城做药材生意,4月21日上午,他的五菱阳光面包车停在店外,车前保险杠被撞坏。事后,对方积极配合,双方开车来到龙门大道旁的五菱汽车洛阳特约维修站辉源站。当时,站方人员称没有现货,与厂家联系发货,大概需要半个月时间,就收取了保险杠货款和工时费共计440元,并开具了收据和发票。
随后,张大会与撞车者返回宜阳,后者拿着发票找到保险公司,办理了理赔。这样一来,撞车者不再过问修车一事。
然而,苦等一个多月后,张大会的车没修成,反而接到了退款通知。张大会说,维修站的人称进不来保险杠,让他去领退款。5月24日,张大会的弟弟来到维修站领钱,对方却称要先从所付款中扣掉43%的税。
为何要扣税?扣的都是啥税?25日,记者随张大会来到该维修站问个清楚。
该站前台人员称,张先生所需的那款保险杠,厂家已经停产,他们也很着急。他要么再等等,但无法确定何时能进到货;要么退给他钱款,但因为已开过发票,所以要先扣除17%的增值税、25%的所得税,还有1%的城建教育基金附加税,这样一来,先前收取的440元钱,只能退57%,也就是250元左右;“要么你们拿发票来,全额退”。
张大会无奈地说,关键是修车的事现在跟人家撞车的人没关系了,再说也不容易找到那人,让他去哪儿找发票呀?
昨日下午,我们拨打了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称,由于维修工作未进行,因此只要顾客提供相关证明,维修站应全额退款并开具“红字发票”,冲抵原来所开发票中涉及的款项。
在顾客无法提供发票、又没提供证明的情况下,维修站所扣税款的方法不是这样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维修站这笔维修业务所上缴的所得税,应是保险杠卖价与进价之差,加上工时费,再乘以25%,而不是所收费用直接乘以25%,“顾客拿到的退款不止25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可就此事向税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