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自称受药监局委托,要将临床准字号药品升级为GMP药品,因此组织筛选患者免费治疗用药。根据群众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对方“用心良苦”。该局监管人员说:“免费用药只是幌子,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购药,并从中赚取检查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称,
该局从未委托任何一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患者进行免费治疗活动;该局也未接到上级许可开展此项活动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会也不允许以该局的名义对药品进行宣传。而对方宣传材料中提及的“GMP药品”,则是在混淆概念。“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写,是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遵循的一种强制性质量管理规范,并非药品种类,也不存在‘GMP药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研制新药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标准、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相关资料和样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也不是随便就能进行的,须由具备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征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开始按方案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组织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筛选也有着严格的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法律明令禁止打着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患者名义从事药品推销,遇到此类现象,群众可拨打63936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