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志渊 通讯员 李惠民 王丽
本报讯 一云南男子与同乡女子合谋骗婚谋财,在宜阳县白杨镇骗取彩礼钱36000元。该女子婚后20天心里害怕,向警方举报同伙,称自己“被拐卖”。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去年,17岁的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女青年邓霞(化名)在打工的地方认识了同乡、35岁的水鲁等人,几人预谋让邓霞以骗婚的形式骗取钱财,众人分赃,“结婚”后邓霞由其他人接应逃跑。去年5月初,在伊川县城某旅社,水鲁让邓霞扮作他的表妹,经人介绍后“嫁”给宜阳县白杨镇一村民董林(化名)为妻,索得彩礼36000元。随董林回家后,邓霞找借口推托,一直没有与其发生性关系。20天后,邓霞见经常与她联系的介绍人逃跑了,水鲁也联系不上,心生慌乱。
去年5月25日上午,邓霞向当地警方举报称自己“被拐卖”。在白杨镇派出所,民警发现邓霞的说法漏洞百出。经过交谈,邓霞交待了参与骗婚的事实,并供认她这次骗婚分得的赃款1万元已汇到了一个云南朋友的账户里。随后,水鲁向住地警方自首,后被移交宜阳警方。案发后,董林从派出所领回了水鲁退赔的非法所得3000元。
今年5月27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水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邓霞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