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8日就扩大融资融券试点工作作出了3点安排。
核准了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和银河证券这5家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申请。
适当降低试点准入门槛。证监会决定按照“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的条件和标准,再增加一批证券公司开展试点准备工作。
证监会将根据先A类再B类的顺序,结合净资本规模大小、技术系统全网测试情况和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综合其他客观因素,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分期分批核准试点证券公司。
抓紧研究转融通业务方案。证监会将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转融通业务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