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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春成 | |
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或者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的渠道推销保险产品由来已久。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有不少银行、保险公司利用“利息、储蓄、投资”等概念推销,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少疑惑,还产生了许多纠纷。
据悉,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于2010年5月1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相关的宣传材料管理、持证上岗、挂牌开展业务、销售行为管理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然而,记者近日实地探访老城区、西工区的数家银行网点时,发现新规定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要买理财产品,先推销保险
5月底,记者来到工商银行行署路营业网点咨询最近一段时期有什么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时,大堂经理很热情地拿出了介绍单推介并举例计算收益:“3000元起存,保证收益,每年分红,没有任何风险,保本保息保收益……”这么好的理财产品不免让人心动,当记者问是什么理财产品时,这位经理说是一种零存整取的理财方式,但是单子上明确地写着是某保险公司的寿险品种。
6月7日,在工行老城支行,一位姓康的理财经理一上来就向记者介绍民生人寿旗下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收益构成、比储蓄高了多少、多么具有投资价值等;但对哪些方面进行保险、保险怎么理赔、理赔金额等保险产品应当具有的功能却避而不淡。
同日,在工行定鼎路附近一家网点,当记者询问如果出险应该具体找谁理赔时,驻该网点的华泰人寿工作人员说,一般客户都不太关心出险理赔的,选择保险最主要的还是关心红利。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推销保险产品时都刻意突出其理财功能,而把保险本身的保障功能作为附送品避而不谈的原因了。
银保产品姓保不姓银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时,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但从记者探访的数家银行网点来看,无论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还是银行的理财专员,无一例外地使用“本金”、“存入”、“利息”等储蓄词汇来推销保险。
7日,在工行定鼎路附近一家网点,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该公司的一款分红保险时说:“这就相当于你每年存入10000元的本金,存5年,保10年,而且每年有固定的680元收益,除此之外还有4%的分红,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才2.25%,这比银行储蓄利率高多了。”
记者经过计算后发现,他们的这种保险产品的收益和同样一笔钱在银行的定期存款的收益相差无几。算来算去,它其实就是一个保险。然而,在推销时保险功能显然被忽视了。
而在工行老城支行,理财经理说得更加直白:“我们这里有储蓄型保险,比较适合你这种年龄段的人。”这显然是把保险和储蓄混为一谈了。
事实上,监管部门早有规定:为了不引起客户的误解,宣传品上不得用百分比描述保险金和分红等。
购买银保产品三思而后行
《通知》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挂牌展业要求;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应取得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保险公司销售及服务人员在银行开展业务时,应佩戴与银行工作人员有明显区别的标示标牌。”然而在记者探访上述一些工行网点时,无论是银行理财经理还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都没有展示其相关的资格证书,在被问及是否有从业资格证书时,回答说忘带了。
业内人士提醒,银保产品既不是储蓄,也不是银行的理财产品,而是一种保险,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观察清楚,要对银保产品的一些规则进行了解。比如,银保产品所称的收益必须是在持有到期才能得到且红利是不保证的,如果提前退保的话损失会很大,而且时间越短损失越大。因此,市民一定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资金安排投保,不能片面地追求和比较收益率。另外,投保人在购买银保产品时享受“后悔权”,即在签收保单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可要求解除合同,而投保人只需支付极少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