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日前,我市出台《2010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将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此次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以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主,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昨日本报02版)
公益性岗位主要是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市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拓宽再就业渠道的一个重要途径,增加就业人员数量,缓解就业压力,为就业困难家庭带来福音。此举值得赞赏,令人欣慰。
对于“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来说,这些公益性岗位弥足珍贵,犹若冬日里的一抹暖阳,在给他们带来丝丝暖意的同时,也帮助他们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之光。但是,要想把好事办好,让公益性岗位真正扶弱济贫,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第一,严把公益性岗位招聘关,完善竞争上岗的程序及应聘者的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公益性岗位提供给真正需要的人,使之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
第二,政府部门要增加对公益性岗位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尽可能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尤其是在第三产业领域多开发公益性岗位。
第三,建立正常的公益性岗位最低劳动报酬制度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并依法为从事公益性工作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作为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让他们有尊严地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社会稳定与和谐最重要的基础。期待在政府、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公益性岗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就业困难群体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