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6月19日《法制日报》)
竟有约七成举报人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这是最高检公布的数据,让人不可不信。这个可信度极强的数字使人们感到无比震惊。
由此,笔者不禁想起2009年河南灵宝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灵宝老农抗旱绝招》,揭发家乡政府违法占地搞工业园区建设一事,结果当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名在上海将王帅抓获并刑拘。尽管这起轰动全国的“王帅发帖事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王帅却说:“再也不做举报的事了,因为代价太大。”
今年2月,湖北郧西青年陈永刚因发帖举报当地领导搞形象工程,该县公安局以诽谤他人的名义对陈永刚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
类似的事例的确太多太多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和保障,这就是匿名举报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最高检能够实事求是地揭示出这一社会敏感的问题,而且能够把它毫无保留地公布于众,这的确需要一定的胆略和胆识。也充分表现出其纠正这一严重偏向的决心。
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检察举报论坛”上,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专家建议应制定完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这是一个切中要害的建议,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和对待。
但是笔者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恪尽职守,认真追查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违法的人和事,并严肃处理的话,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安徽阜阳的“白宫案件”只所以震惊全国,就是因为一个市政府的秘书把举报信转给了“白宫书记”张治安本人,而后才出现举报人李国福遭迫害致死。但是,至今尚未听说对那个泄密的秘书的处理结果。
故而,当务之急,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各项制度,不仅要严查泄密者,更要依法、依纪追究他们的责任,从根本上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使每个举报者都有安全感,才能增强举报者的正义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