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于江波
“这瓶矿泉水里有明显的白色悬浮物,摇晃几下,水就变得异常浑浊。”市民王先生说,幸好他在喝矿泉水前看了看,不然真不知道自己要喝下些什么东西。
数日前,王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瓶本地产的瓶装矿泉水,还没喝就发现水的质量有问题。得知自己生产的矿泉水存在质量问题后,厂家立刻赶到超市,向王先生表示了歉意。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有质量问题时生产者应对消费者实行“以一赔十”,厂家据此赔了王先生10瓶质量合格的矿泉水。
经工商部门调查,在王先生购买问题矿泉水的这家超市,还有78箱该品牌矿泉水。经查,其中一半以上的矿泉水瓶内都有絮状悬浮物。瀍河工商分局北关工商所对78箱矿泉水进行了查扣。由于矿泉水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还将对厂家进行相应处罚。
据厂家负责人介绍,矿泉水质量出现问题,可能是机器故障所致,他们已收回该批次的所有产品。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问题矿泉水,可到商家退换,并且可得到相应的赔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夏日是各类饮品的消费旺季,也是食品投诉的高发期。气温高,饮品易变质,消费者在饮用时一定要多注意。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饮品时一定要认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并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饮用饮品前,最好检查一下饮品有无浑浊、沉淀、杂质等不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