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6月22日电
深圳市教育局22日通报,自今年4月1日试行《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以来,已有9名在职教师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据深圳市教育局通报,被查处的9名在职教师中,有两名因从事有偿家教影响较坏的教师,被给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处分,其余7人,有的受到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有的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扣发从事有偿家教期间的绩效工资。有教师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学校及校长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级别、各类型的评优、评先、嘉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