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武汉拟取消路桥费年票制,改按照次数收费,车主需缴纳的费用上涨约1.5倍。官方称调整收费方案是为了还清修桥欠下的百亿元债务。由于整个听证会上19名代表只有1人反对,其余18名代表均表示同意或“原则同意”,民众对听证会的合理性表示质疑。(6月28日《广州日报》)
如新闻中所报道,“六桥一隧一路”的回购和建设总投资为141.52亿元,投资来源全部为银行贷款,每年仅利息就得十几亿元。然而,去年武汉全市收取的路桥费仅为4.12亿元,还不足以偿还一半的利息。照此计算,即使过路费上涨1.5倍,每年偿还银行利息仍然是一笔重负,至于归还本金恐怕更是绵绵无期了。
于是问题来了:首先,既然地理环境决定建桥梁、隧道是城市发展的必需,为何资金来源全部是银行贷款?如此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财政难道不该投入?退一步说,即使地方财政确实不够宽裕,那也应该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慢慢来,岂能不管不顾地放着胆子找银行借钱,然后再找个借口从民众口袋里掏钱。
笔者以为,一个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应当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办事的程序应该是:先衡量自身的财政投入以及需要借贷的数额,然后评价民众可以接受的收费政策,确认两者能够达到基本平衡,再征求民众对于收费政策的意见,方能对一个项目正式实行贷款修建。没有经过事前公开程序,盲目贷款上马项目之后又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只会招来更多的抱怨。
既然武汉路桥建设是全额贷款,为何不能交由市场去经营,政府只做一个独立而又严格的监管者呢?定下建设要求,定下经过公众同意的最高收费标准,剩下的让企业去管理,政府只负责监管建筑质量和路桥收费,岂不是更符合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