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浪网
一男子在新密行窃被抓,面对审讯拒不开口。面对“零口供”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如何定罪呢?
6月29日,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司法机关将该男子起代号为“无名氏”,并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通过骨龄鉴定得知他年满18周岁后,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无名氏”予以批捕。
5月25日13时,一男子窜至新密市来集镇裴沟街翟某的图书文具店,盗窃现金1000余元。店主翟某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后,立即报警,来集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抓获。
面对民警讯问,该男子什么话也不肯说。民警让他写字,他也拒不写字。这可难坏了民警,连讯问记录都无法填写。
按照河南省出台的新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盗窃罪的定罪数额为1000元,该男子盗窃数额正好超过1000元。公安机关将此男子起代号为“无名氏”,并提请新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了取得突破,警方还从新密市聋哑学校聘请了手语翻译跟该男子交流,但他拒绝做手势。“也许他认为不说话我们就没有办法了。我们重新调查受害人,并提取监控录像,对被盗物品作出价格鉴定,使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新密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魏春霞说,“因为无法了解‘无名氏’的真实年龄,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委托法医鉴定中心为其做骨龄测试。”前不久,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无名氏”年龄为21岁,达到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