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从本月1日起,国内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记者4日从省人保厅了解到,我省正在制定相关具体转移政策,本月即将出台。
跨省就业时医保关系可转移
从本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过去,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不能转移。例如一名河南在广东工作人员,回郑州时,可以转移自己的个人账户,但回到河南后,还要重新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而新办法实施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手续办好后,在郑州看病就可以报销。
同时,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保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相互转移
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省人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涉及跨制度、跨地区等20种情形。“因此,这项新政策涉及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人员,非常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员、系统、政策调整,还要和财政、卫生等部门协商。这将是一项很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该负责人表示。
他透露,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相关具体政策。这项政策本月即将出台,一旦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曾经存在的转移壁垒都将消除,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方便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