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砺瑾
事件缘由 西工区光华路4号院原定于7月5日晚召开的业主大会又“流产”了。从上个月23日到25日,光华社区的8名工作人员,外加3名巡防队员全部出动,挨家挨户地敲门收物业费。可是,100多户应缴费的业主只有31户缴费。
该小区院中有院,前面4栋楼和后面7栋楼共用一个大门,但是后面7栋楼由一道自动门和前面4栋楼隔开了。据介绍,收不齐物业费的就是这4栋楼。
社区主任聂鹏说,为了收3个月90元的物业费,他们每天下午一下班就赶来挨家挨户地敲门,到晚上11点多才离开,但效果很不理想。
聂鹏说,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收物业费着实是无奈之举。今年年初,小区物业公司因为收不齐物业费,就放弃了对这4栋楼的管理,只管后面7栋楼。3月,社区在该小区贴出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由于到场居民太少,业主大会“流产”。
后来,社区工作人员不得不对这4栋楼的居民挨家挨户地收每月10元钱的卫生费,收了半个多月才收齐。
6月8日,社区又贴出公告,希望这4栋楼的居民缴物业费。可是,到月底了还没人来缴,社区工作人员只好上门去收。
记者跑腿 带着光华社区的困惑,记者采访了西工区房管局物业科。
该科一负责人说,像光华路4号院这样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如果业主大会因故不能召开,社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去年12月1日下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代行职责。《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1/2的,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针对该小区的情况,社区可聘请物业公司来管理,也可以在办事处的帮助指导下与其共同作为实施物业管理的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