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7月7日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7日对外公布称,从6月10日全省开始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以来,全省发现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217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21户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63万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介绍,检查发现217户用人单位不达最低工资标准,涉及职工7200多人,涉及金额114万多元。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有196户企业补发了不达最低标准部分工资,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21户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