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8日,省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计划5年内建起覆盖全省的环境应急管理网络。
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全省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逐年增长,重特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环境安全形势严峻。针对这种状况,今年起,我省将加快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步伐,建立环境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应对不力造成严重环境危害和生态破坏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排查力度,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企业,重点尾矿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运输工具和医院、学校、风景名胜区、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区域,深入展开环境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环保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预防突发环境事件。
各级政府要逐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各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到2015年,基本建立环境应急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恢复评估、应急资源等体系;健全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基本形成全省环境应急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