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黄周
核心提示:当信用卡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时,“套现”这一具有地下色彩的行为也应运而生。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信用卡套现“美丽”的诱惑
“竟然有这样的好事!”魏先生听完朋友的一番话很是吃惊。原来,魏先生是个体经营户,前段时间经营资金有些紧张,但从银行贷款的难度又较大。正当他“愁”钱时,朋友为他介绍了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方法,而且“可以免息”,相当有诱惑力。
需要现金吗?想周转资金吗?这样有关信用卡套现的“广告”正在向持卡人“渗透”。记者随机采访了解到,很多持卡人都听说过信用卡套现,但对其中的具体操作细节并不非常清楚,只知道能套到从银行取不出来的钱。有一些人也曾经动过套现的念头,在某企业工作的小杨说:“有时候实在‘缺钱’,就想花点小钱套些现金周转一下。”
另据记者了解,还有一些人有“更高层次”的想法,比如通过信用卡套现进行投资。刚毕业没几年的小吴应该算是潮人了,股市的步步走低让他萌生了抄底的念头,最近他正盘算着:“如果用两张卡进行套现,这样就有约100天的免息期,套现费率仅为2%,应该可以从股市中赚回来……”
记者前段时间通过网络“约”到洛阳某信用卡套现经营者。据他介绍,他在西工区经营一家商店,在他店内POS机上刷卡可以即时套到现金,若要积分,则要支付2%的手续费;若不要积分,则只需支付1%的手续费,原因是商户通过上述两种形式向银联和银行支付的费率有差别。
快捷、额度高、免息、手续费低……这些几乎成了吸引信用卡套现者的“美丽武器”。据了解,银行一般也会提供信用卡取现服务,但这只是针对刷卡消费而言,而且在银行取现,一般只能取出信用额度20%到50%的现金,还需要收取1%到3%的手续费,同时要按照万分之五计息,50天的利息就是2.5%;而套现只需1%到2%的手续费,且免息。
正是这样的“诱惑”,使得一些持卡人愿意用信用卡套现,也一度催生了信用卡套现“中介机构”,其暗藏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信用卡套现缘何如此疯狂
正所谓“市场的形成源于利益的驱使”,除了上述通过专门的信用卡套现外,一些易于操作的形式也逐渐正常化。比如朋友在用现金消费时,用自己的信用卡替朋友刷卡“套现”并及时还款。这样一来,持卡人不仅可以获得现金“支配权”,还能刷卡获得积分。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些利用电子商务淘宝、拍拍等在线套现刷卡等。
“客户恶意透支将会给银行发展带来比较大的风险,也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
另据记者了解,有个别银行为某些商户安装了特殊POS机,使其刷卡消费时走特殊渠道可以免交或者交纳特别低廉的手续费,更催生了信用卡套现的泛滥。
信用卡套现害人害己
建行洛阳分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马文超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
比如某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套现获得5万元现金,那么他首先要支付给商户的手续费是50000×2%=1000元;如果不能按时还款或者还款不足,那么银行一般会执行全额罚息,且不能享受50天的免息期,假设晚还款30天,那么支付的利息是50000×(50+30)×0.05%=2000元。另外,有的银行会额外收取一笔滞纳金。
另据了解,如果多个周期内都无法完全偿清,那么每个周期内的利息和滞纳金都可能纳入到本金中,如此一来,持卡人很可能被深深套住,而且,可能对持卡人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使其本人再向银行借贷时就相当困难。
2009年12月16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一名在郑州做生意的男子赵某因用POS机替人套现400余万元而被捕,这也成为我省适用该《解释》的第一案。
据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介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作为恶意套现的另一方,持卡人若通过商户套现后终无法偿还款额的,将可能引发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