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3版:国内·速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副处级以上干部须每年报告财产
事业单位改革
应强化公益属性
山西平遥古城
门票拟涨价25%
长江沿线10省市
1492万人受水灾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摘要)
谷歌中国整改后
通过牌照年检
毒奶粉仍未“杀绝” 辣椒水“参与”执法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摘要)
  领导干部包括: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应当报告事项:

  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事项。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不如实报告的;

  隐瞒不报的;

  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