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新网
因儿子姓名被擅自变更,亲生父亲拒付抚养费,后被告上法庭。15日,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案件当事人曾经是一家三口,原告张小亮是一个未成年人,他和妈妈张花一起将自己的亲生父亲王毛告上法庭,要求王毛支付每月100元的子女抚养费。
据了解,2000年张花和王毛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王晓明由张花抚养,王毛每月支付100元抚养费。没想到离婚后不久,张花不经王毛同意,竟将儿子的名字更改为张小亮,王毛一气之下停止支付抚养费。
了解案情后,15日,办案法官将这3人请到法庭。经过耐心调解,张花首先表示同意儿子仍然使用王晓明这个名字,王毛听罢也痛快地表示,不但要继续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而且以后每个月要多给儿子200元,双方当庭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