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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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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店里消费,也可以在门前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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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商家圈占店门前公共车位:不吃饭、不购物,不能在此停车!交警部门表示,这些临时泊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不去店里消费,也可以在门前泊车
记者 武逸民 文/图
  店门口虽然十分空旷,却仍“不准泊车”。
  有车一族会有这样的感受:外出购物、吃饭,最好挑门前有足量泊车位的饭店,不然找车位是件麻烦事。商家们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他们纷纷圈占自家店门口的泊车位,并规定:不消费不准泊车。交警部门表示,路边临时泊车点属于道路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私占。

  不进店消费,

  不能在门口停车

  “不进店消费就不让停车,这种做法太不像话了!”昨日,高新区清华园小区的苗先生在讲述他遇到的事情时仍气愤不已。

  上周,苗先生开车到王城公园办事,在泊车时,发现一商店门前有一处公共临时泊车位标记,就把车开了过去。没想到,一个营业员很快从店里跑出来告诉他:只有在本店消费的客人才可以免费泊车,如果不进店消费,请赶快把车开走,否则后果自负。

  “公共泊车位咋成了商家的‘自留地’?”苗先生气愤地和商店营业员争执起来。最后,出于车辆安全考虑,苗先生只好把车泊在一收费停车场。

  商家门前泊车位属 “私有”?

  商家门前道路上的车位属商家“私有”?昨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在南昌路一眼镜店前记者看到,人行道上划出了一块区域,里面摆放着4块写有“禁止泊车”字样的塑料牌子。店内工作人员解释,门口的临进泊车位是商店向有关部门申请的,理应归商家所有。

  纱厂西路一酒店门口北侧有不少临时泊车点,但车位全部让饭店围了起来:有消费者到饭店用餐,饭店保安就腾出一个车位,让车主停车。记者刚把车子停稳,就有保安过来询问是不是到酒店消费。见记者没表示要进饭店吃饭,该保安称,酒店前的临时泊车位均归酒店所有,如果不在酒店消费,应尽快驾车离开,“否则无法保证车辆的安全”。

  在中央百货大楼附近农业银行大楼前的临时停车点,指挥车辆停放的保安表示,只有农行的工作人员或到银行办理业务的车辆才能在此停车,否则要对停车者收取3元停车费。

  随后,记者又来到上海市场步行街、珠江路商业街等处,在各个商家的门口试着泊车,发现几乎所有商家都表示了同一个意思:门口的临时泊车位是自己申请的,并享有管理权,不在店中消费的人不能在店门口停车。

  临时泊车位是公共资源,不容强占

  商家门口的泊车位真的归商家所有?昨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市交警三大队的阎警官。阎警官表示,商家门口的临时泊车位占用的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占为己有。

  “临时泊车点设在商店门口,商家就享有管理权,想让谁停就停——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阎警官说,交警部门在市区商店、饭店集中的区域设立了部分临时泊车位,主要是考虑到有利于沿街店铺搞经营以及车主们停车方便,但不允许商家把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更不允许商家人为设置障碍阻止市民停车。

  阎警官提醒车主,临时泊车位虽然属于公共资源,但只允许车辆短时间停靠。如果车主在附近上班或在附近办事时间较长,最好把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一来,这样做能保证车辆安全;二来,长时间占用道路资源会影响道路交通,交警部门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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