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随着来华外国人的增多,为了便于外国人在华购物,中国银行于1980年4月1日发行了一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可与外币兑换的特殊人民币凭证,被称为“外汇兑换券”。它共分7种面额: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其中50元和100元分“1979”和“1988”两个版别。外汇券正面为中国的风景名胜和中文“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字样及金额;背面则为英文“BANK OF CHINA FOREIGN EXCHANGE CERTIFICATE”和中英文字“本券的元与人民币等值。本券只限在中国境内指定范围使用,不得挂失”字样及金额。不同面额有多种水印。
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外国人在中国可用外币兑换成“外汇券”,在特殊的地点购买当时用人民币无法购买的紧缺商品。在其离开中国时,可以将未使用完的外汇券换成美元带出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外资大量涌入国内,中国市场上商品越来越丰富,外汇券因此失去其原有的作用。中国银行于1995年1月1日停止外汇券的流通,同年6月停止收兑。外汇券作为特殊历史时期的短暂事物,因其设计精美,可与人民币相媲美,题材独特并使用范围较窄,因此退出流通后存世量较少,从长期来看,其升值潜力巨大。目前整套外汇券的价格为数千元。 (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