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家有一条喂养多年的京巴犬,名叫欢欢。因为眼神不好,李女士把欢欢训练成了“导盲犬”,平时去哪儿都由它带路。
上周末,李女士带狗外出时,遇到了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对方告诉李女士,由于她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因此养狗和遛狗都属于违规行为。
“对‘导盲犬’难道就没有特殊照顾吗?”李女士有些不满。李女士养的狗是导盲犬吗?对导盲犬,在管理方面有没有特殊照顾?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只有拉布拉多犬、黄金猎犬及德国牧羊犬等犬种适合做导盲犬,它们的身高一般在50厘米到60厘米。”据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导盲犬的特点是对主人绝对忠诚,而且性情温和,不会伤人,因此,并非所有的犬种都适合做导盲犬。“特种犬种,比如导盲犬、军犬、警犬,不在我们的管理范围内,但是也要注射专用疫苗”。
据介绍,目前我市有3万多只宠物狗,可是登记在册的只有3000只。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养犬登记证相当于狗的“身份证”,不仅可证明其“合法身份”,而且,办证时须注射专用狂犬疫苗,能够有效保护人类和动物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就如何办理养犬登记证,这名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答。
办了养犬登记证,爱犬才有“合法身份”
据介绍,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机场路9号市巡警支队对面)及各区公安分局均可办理养犬登记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免疫证明、犬只2英寸全身彩色照片两张。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审验一次;限养区内每户限养犬数为1只,每只收限养费500元、养犬登记证审验费50元;养犬登记证到期后,主人须持办证时所准备的材料换证,换证费20元。已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居民,每年定期持办证时所需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审验,经审验符合规定的予以换证,并收取换证费。
准养的犬种有:博美犬、京巴犬、巴哥犬、吉娃娃犬、约克夏犬、西施犬、比熊犬、蝴蝶犬、喜乐蒂犬、可卡犬、贵妇犬、拉萨犬及成年体高低于40厘米的玩赏犬。
爱犬丢失,不妨到犬只收养基地看看
对发现的“黑户”犬只,管理人员将予以扣留,把它们送到市犬只收养基地代为看管,看管时间为7天。7天之内,主人可拿着“犬只收扣单”到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换领“放犬证”,将宠物领回。
“有市民说,7天过后没人认领的犬只,要么被杀死,要么被送到公园喂老虎,这些都是谣言,我们不会对犬只野蛮捕杀。”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所有经过检查没有疾病的无主犬只,将成为“狗保安”,其落脚点为某县区某镇的千亩果园,由果农收养,提供犬舍和食物。
这名工作人员说,在路上看到的流浪狗,他们也会一并带回收养基地。如果您为爱犬丢失而心急如焚,不妨到收养基地去看看,或许您的爱犬正在那里焦急地盼望着您。“暂时扣留犬只,是希望引起它们主人的重视,为它们做好免疫防范”。
爱犬有了“身份证”,这些规矩还得遵守
按照规定,居民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20时至次日7时,犬只出户时必须挂犬牌、系犬链,由成年人牵引;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则严格实行拴养和圈养,不得出户。
同时,携犬出户不能进入机关、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医院、娱乐场所等,也不能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